国家文物局与浙江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******
本报讯 (记者张影)近日,国家文物局、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《关于加强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战略合作协议》。这是国家文物局与浙江首次签订全方位战略合作协议,是浙江贯彻落实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实践,也是浙江“打造文博强省”的具体举措之一。
根据协议,双方将实施一批关键项目、打造重点平台,在文物保护、考古研究、活化利用、对外交流、融合发展等领域共12个方面进行战略合作。
国家文物局将大力支持浙江省在全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、利用、传承方面立标杆、做示范,在对外交流上树形象,在融合发展上见实效。以实施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利用、考古“启明星”计划、世界遗产保护利用提升工程、宋韵文化传世工程、文物鉴定研究机构建设等重大项目为抓手,重点支持浙江在创建世界一流文博机构、构建文物保护空间体系、推进文物数字化改革、打造中华文明展示窗口等方面先行先试,努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浙江经验”。
浙江省人民政府将从完善文物工作机制、加强文博队伍建设、加大文物保护投入、推动城乡建设和文物保护融合发展4个方面加大力度,争当新征程上文物保护利用的探路者、试验田。
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******
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、挪用公款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近日,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起诉指控: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、行署专员、林管局局长,大兴安岭地委书记,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,哈尔滨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,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以及利用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,谋取个人利益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、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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